2020年已經來臨,很多創業者們想要發展屬于自己的事業,已經開始付諸于行動注冊公司了,創業者們成功注冊公司后,首要辦理的就是給公司備案刻章,每個公司都要有自己的專用章,那么天津公司注冊后一般都需要刻制幾種章,每種章的具體用途是怎樣的呢?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下吧!
一、
天津公司注冊好以后需要刻哪些章?
答:天津注冊公司后一共需刻:公司公章、法人章、財務章、合同章、發票章這五個章,注冊公司必須具備的是公章、法人章、財務章這三枚章,合同章、發票章可根據公司需要,視情況選擇需要的時候可以再刻。
二、天津公司注冊后所刻的每種印章都有著怎樣的法律效力?
答:天津注冊公司后所刻的五個不同章都有著相對應的效力;
1. 公司公章:公章是天津注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權利行使的象征,具有很大的法律效力,公司加蓋公章的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2. 法人章:法人章是公司法人身份的象征,等同于法人簽名的作用,一般公司各項決議及銀行開戶、銀行其他業務等事項時會使用到的。
3. 財務章:天津注冊公司一般都是需要設有財務人員(會計)的,來為公司記賬,在財務核算時或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時都會用到財務章。
4. 發票章:天津注冊公司后開展業務時,一般客戶會需要公司為其提供發票,公司就會需要申領發票,然后在給客戶開具發票,這都需要用到發票章。
5. 合同章:天津注冊公司后在開展業務時,需要合作方或客戶簽訂供銷合同或其他合同,就需要在合同上加蓋好合同章,這樣可以起到督促合同簽訂雙方需要履行義務和享受到的權利。
以上,小編給大家介紹了2020年天津注冊公司刻章的一些事項,章對于每個公司來說都是很重要的,且每一枚章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,所以創業者和老板們需要在使用時加以重視,切記需要保管好公司每個章,因一但損壞或丟失了,是需要登報公示后從新申請刻章的,不可以是自行私下刻章。若大家在天津辦理注冊公司、公司刻章等事項上還有什么疑問,您可以隨時咨詢小編呦!